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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用手……”
李春接下來交待的情況讓在場之人無不大吃一驚,他竟是用手指“強姦”了柳如煙。而他這樣做的原因是,年輕時,長時間高頻率地自慰,導致性功能受損,無法正常勃起。
這一事實,也解答了我心中的一個疑惑。環衛工的工資雖然很低,卻也不是所有女人都瞧不起這個行當,否則的話,豈不是所有環衛工都討不到老婆了。
原來,這才是李春沒結婚的原因,性功能有障礙,討了老婆也只能幹看著,還要被老婆瞧不起,最後的結果很可能也是老婆離他而去,與其這樣,還不如不找。
可李春的雄性激素分泌是正常的,心裡仍然會渴望女人,長久以來,這種渴望會越來越大。他喜歡在玉潔巷外的小吃攤處吃點東西,邊吃邊看人群裡的女人,這是他的一種自我滿足方式。
然而,看得見摸不著卻讓他心底的火更旺,所以,當突然遇到一個不會罵自己無能不會“離開”的女人時,李春把她扛回了家。
“變態。”身旁的文雅輕聲罵了句。
李春聽到,羞愧地埋下了頭。
之後,我們仔細詢問了李春發現柳如煙屍體前後的情況,他去的時候,玉潔巷裡只有柳如煙的屍體,他扛屍體的時候,也前後觀察過,一個人都沒有,也就是說,整個過程,他並沒有看到疑凶。
屍體搬回去後,他仔細地給她清洗,隨後關燈上床。
我們看到的屍體已經是被李春破壞過的了,為了尋找第一手證據,我們逐步、詳細地詢問李春每一過程,李春提到,當晚他用手猥褻了女屍後,心裡極為滿足,還把手放到鼻子前聞了聞,卻聞到一股子腥味,像男人的精液味道,為此,他還再次清洗了女屍的陰道。
“精液味?”我及時叫停了他。
柳如煙陰道裡有潤滑液成份,按理說兇手強姦她時是戴了避孕套的,那為什麼還留有精液呢?
李春肯定地回答是精液味,不過,他也說,在清洗陰道時,裡面並沒看到大量的精液。
二哥說:“應該是兇手射精後沒有停止侵犯行為,以致於漏出了少許。”
我點頭認同了這個猜測。
“因為你的變態和愚蠢,我們錯失了最直接的證據!”文雅怒視著李春。
被文雅一吼,李春更是不敢抬頭了。
的確,兇手一時疏忽,遺漏了精液在柳如煙陰道處,那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只要把它與所有疑凶的DNA進行對比,這起案子就不會如此麻煩了。
李春與屍同眠了三四日,我很好奇他的膽子為何這麼大,聽了我的問題,他說:“死人不可怕,死人不會嫌棄我,也不會害我,活人比她可怕多了,我打掃街道時,經常有人直接把垃圾往我身邊扔,甚至有人扔到我身上……”
這個回答,讓我無言以對。
被問及拋尸那天的情形時,李春交待,那天夜裡,他聞著“老婆”身上的氣味很大,再放下去的話,氣味會飄到外面,很快就會被人發現,他不得已,這才決定拋尸。
李春最後一次給女屍清洗了身子,等到凌晨四點,他照常開始清掃家門口的街道,四點半左右回到家中,把柳如煙的屍體抱到三輪車上放好,然後穿過玉潔巷,到達巷口的垃圾桶處,打開桶蓋,把屍體放進去,弄好後,再打了電話報警。
正因為是李春報的警,加之他又是個不起眼的環衛工,接警後,梓州的警察壓根就沒懷疑他,向他詢問情況時,也比較簡單,才讓他能蒙混過關。
昨天派出所民警對他進行走訪,讓他加強了警惕,回家後匆忙撕下了牆上貼了好些年的女人畫像,卻又捨不得扔掉,就壓在床上,沒想到被細心的文雅看出了端倪,隨後又被我們從他床上搜出了女人的頭髮,他這才慌了神,幾經考慮,又在看守民警的勸導下,決定坦白從寬。
李春的行為已構成侮辱屍體罪,對柳如煙的母親和兒子造成了極大的情感傷害,案件公佈後,社會影響肯定也相當惡劣,所以,雖然他現在主動交待了案情,但是否從輕,卻不是我們專案組能夠定奪得了的。
小武還在另一間審訊室裡守李治平,整理完筆錄,由我和二哥送李春去看守所。
回來的路上,談論起這件事,我仍然有些震驚:“沒想到一個人的心理竟可以變態到這種地步,與屍同眠,把女屍當老婆,李春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二哥也頗有感觸:“人若是不能正視自己的弱點,就容易產生自卑心理,這種自卑長時間壓抑在心底,會讓人對與自身弱點相對應的東西產生強烈的渴望。李春今日的行為,與古時候被閹割的太監用手指玩弄女人下體以追求精神上的滿足相差無幾。”
快到梓州公安局時,二哥突然指著前方說:“在那裡靠邊停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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